使用须知
切勿用于下列部位:切伤、进行过整形手术部位、皮肤化脓
发炎部位、发痒泛红部位、眼球眼皮、脖子甲状腺等。
1 .请勿使用油性、磨砂膏类产品,家用刷酸类产品类似酸类焕肤医美项
目,同样不建议搭配使用。
2 .正在使用心脏起搏器、人造心肺机、心电图描写器等医用电子仪器者
切勿使用。
3 .正在接受治疗者、皮肤病患者、发烧患者、高血压患者、急性病患者.
7•作用在眼周时,请勿佩戴隐形眼镜;高度近视者( > 600度)慎用;眼
部有白内障、青光眼、视网膜脱离、眼底出血、飞蚊症等疾病的人群
慎用;进行眼部激光/近视手术(全飞秒、半飞秒、ICL晶体植入等)
或面部手术者,请在康复期结束后再逐渐恢复使用,或谨遵医嘱。
8•牙齿治疗期问慎用,牙齿矫正期间、补牙后、口腔内有填充物者避开
使用;刺激感过强时,请调低档位、调整部位使用。
9•具有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,请勿使用。
*若无法判断,请提前咨询您的医师,
确认可以使用美容仪后,咨询客服了解更多;
具体使用注意事项,以说明书为准